全國人大代表孫東偉建議:鼓勵更多民營企業參與鄉村產業振興
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必須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國有企業在鄉村振興工作中承擔了相應的任務,發揮了很大作用。眾多民營企業也對鄉村振興工作懷抱極大熱情,且在產業發展和提升方面具有靈活性強、效率高等特點,應該成為鄉村振興工作的生力軍。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魯花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東偉建議:創造良好政策環境,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鄉村產業振興工作,發揮民營企業優勢,為做好“土特產文章”找到合適抓手。
孫東偉認為,引入大型企業、農業產業龍頭企業、鏈主企業,是有效開發“土特產”進而實現農業產業化的一條捷徑。大型企業成熟的產業發展模式和產業化思維快速進入鄉村,一方面有助于促進農產品的標準化和科學化生產;另一方面,解決農產品深加工問題,依托業已形成的銷售網絡和渠道破解農產品和副產品的銷售問題。
民營企業參與鄉村產業振興工作具有獨特優勢:市場敏銳度高,資源配置靈活;技術創新能力強,技術成果轉化速度快;資本運作效率高,能快速激活鄉村沉睡資產;注重經濟效率,產業鏈整合能力強;民營企業多,分布在各行業,帶動就業優勢明顯。同時,民營企業投身鄉村產業目前也存在一些困難,他建議從四方面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引導民營企業投身鄉村產業振興:
一、啟動“一企興一業”行動,繪制產業地圖
從國家層面,深化“萬企幫萬村、萬企興萬村”活動,組織開展工作,制定“一企興一業”相關政策、措施,完善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引導民營企業參與本地特色農業全產業鏈建設。涉農各級政府部門繪制產業地圖,明確優勢農業產業化發展思路,明確招商方向,配套優惠招商政策,吸引重點領域龍頭企業參與鄉村振興工作。
二、形成政策“組合拳”,優化鄉村資源配置,解決民營企業“進村難”的問題。
出臺相應的激勵政策,統籌推動財政、金融和產業部門合力攻堅,為民營企業在農村實施產業項目做好配套支持,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主動性。建立政策落實監督約束機制,加大政策協同落實力度,提升政策服務水平,讓更多參與企業能夠留得下、站得住、走得遠。創新土地與人才政策,試點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龍頭企業通過租賃、入股等方式獲取土地,優先保障農產品加工和倉儲用地需求。
三、開展多種金融服務,加大民營企業在鄉村發展的稅收優惠力度。
探索設立“鄉村振興龍頭企業專項基金”或類似發展基金,加大對創新實力較強的龍頭企業支持力度。對龍頭企業給予“固定資產投資補貼+稅收返還+用地指標傾斜”激勵;建立“政府擔保+保險托底”機制,對龍頭企業自然災害損失補償比例提高;開發“產業鏈信用貸”等金融服務,基于龍頭企業信用為上下游主體提供無抵押貸款。
四、設立國家級獎項,激勵推進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
設立“中國鄉村振興先鋒民營企業獎”,由國務院批準,農業農村部頒發,定位為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最高榮譽勛章”,形成“政策扶持+榮譽認可”的雙輪驅動模式。允許獲獎企業在產品包裝使用“鄉村振興國獎標識”三年;中央級媒體開設“振興先鋒”專欄;配套鄉村振興專項信用貸款額度等。各級事業單位將鄉村振興的民營企業產品納入政府采購和企事業單位采購目錄,在同質同價前提下優先采購,實現政府、企業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