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永:曾為社會活動家,今為大律師
一提出采訪要求就被劉建永委婉拒絕了,他謙虛地說:“我做得還不夠好,不值得被關注。”再三溝通后,他才接受了本刊記者采訪。
如果不是提前做了功課,眼前這位戴著眼鏡,形象儒雅的中年男人,大概讓人意想不到他曾經是一位“叱咤江湖”的社會活動家、前著名調查記者,現如今聲名遠播的律師。
上圖:劉建永律師在法庭上
支持改革的網絡上“風云人物”
21世紀的前十年里,中國剛剛加入WTO,各種社會思潮涌動,人們對改革開放還心存疑慮,否定改革的聲音還很強大,網絡上大量充斥著改革開放的幾大弊端之類的批判文章。那時的劉建永已經是網絡上的“風云人物”,“網絡上隨便寫一篇文章就能有數百萬、上千萬的點擊量”。由于他的巨大影響力,2008年,香港“四大才子”之一、香港作家協會創會主席倪匡在港媒上撰文贊譽他為“中國青年作家的一面旗幟”。
劉建永冷靜地觀察到,盡管風云變幻的世界仍有動蕩,但和平與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的兩大主題,中國應該迅速抓住這個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全力推動改革開放,盡快發展起來。于是,他在網絡上發表了《中國的改革方向不能否定》一文,此文一出引發公眾廣泛關注,眾多媒體競相轉載。劉建永用行動表明了他堅定支持中央政府改革的立場,他認為,“唯有改革,中國才有發展壯大的可能性,才有機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實踐證明,改革讓華夏大地重新煥發了生機和活力,也讓中國從一個積貧積弱的國家一躍成為綜合國力排名第二的世界大國。社會發展的趨勢驗證了劉建永的洞察力是敏銳的、正確的,也彰顯了他赤誠的愛國之心。
從著名記者到大律師
由于酷愛文學寫作,劉建永自中學就開始發表作品,大學畢業的時候他已經公開發表了一百多篇文章,還在讀大一時就加入了市作家協會,還被市廣播電臺專題采訪報道。2002年,劉建永拋棄體制內的事業編制,南下深圳成為了一名記者。十數年的新聞之旅使他成為了一名蜚聲海內外的調查記者,他介入了眾多事件和案件的新聞調查,如“‘烏木之爭’案”“成都金牛區政協會議兩次閉幕事件”“四川省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落馬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牛敏落馬案”“四川省副省長郭永祥落馬案”“四川音樂學院黨委書記柴永柏落馬案”“敘永數十官員聚賭事件”“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視頻門”“周克華被擊斃案”“瀘州7.5滅門案”“財富聯盟非法集資案”等,他撰寫的報道在社會上引起轟動,被推上各大門戶網站首頁,在海內外引起廣泛轉載和評論。
在新聞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劉建永卻悄然隱退,“蟄伏”了一段時間后又以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完成了從調查記者到律師的華麗轉身。國家已經完成了初步的經濟積累,向法治社會轉型已是必然的趨勢、劉建永要把個人命運和國家命運綁定在一起,“以身許國”。
此后,他又創辦了四川安公律師事務所,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法治建設的大潮中去。他以浩然之氣修身,以悲憫之心入世,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為公民的生命和自由辯護,為正義而戰,不畏強暴,只向真理低頭。迄今,劉建永辦理了大量具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大案要案,如緬北“‘金三角’韓某偷越國(邊)境及非法經營案”“西安‘40億元套路貸’案”“北京某大型‘殺豬盤’集團詐騙案”“湖南李某某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廣西百色杜某特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著名記者杜某某敲詐勒索案”“史某某特大販賣毒品案”“李某某集團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等,贏得了廣泛的社會贊譽。
矢志不渝推動良法善治
2021年11月9日,帶著48小時之內的核酸陰性證明,劉建永從成都前往西安,準備前往商洛市開庭。進入高鐵站時,他出示了一下四川健康碼,顯示綠碼。按照他的計劃,幾個小時后,他將在西安北站下車,再乘車趕往100多公里外的商洛市。10日,他將在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一個庭審。下車后,他按規定申請了西安當地健康碼,結果四川健康碼顯示“綠碼”的他,申請下來的西安健康碼竟變成了“紅碼”。有防疫人員告訴他,只要是來自成都的乘客,申請的西安一碼通都是黃碼或紅碼,其中黃碼可以選擇被遣返或者隔離,紅碼必須強制隔離。劉建永回憶,西安北站的防疫人員先是收走了他的身份證,然后將他帶到西安北站的商洛疫情防控的接待點,等待商洛方面的人員將他接回商洛市強制隔離,并且說明,隔離是自費的。
“起初我還沒當回事,我打過兩次疫苗,48小時做了2次核酸檢測,出的結果也是陰性,成都的健康碼也是綠碼,我明確告訴他們,我不接受強制隔離。”劉建永說,他逐漸感受到了事態的嚴重性,先將第二天庭審的事情做了安排,就開始跟疫情防控人員交涉。經過交涉,疫情防控人員請示領導后,允許他原路返回成都。此事件發生后,連續多日登上今日頭條、抖音、新浪微博等媒體頭條、熱榜,引起媒體的競相報道、轉載,網上的閱讀量超過一億。劉建永借此機會公開呼吁中國政府推動疫情防治的法治化、科學化,更好地保護公民的自由和人權。
在他的律師生涯中,有幾個案件讓他印象深刻,也讓他對人性、家庭和社會有了更深刻的洞察。在一起案件中,某家庭的妻子因涉嫌介紹賣淫犯罪被抓進看守所,而丈夫卻對妻子漠不關心。這一案件讓他深刻認識到家庭對一個人成長和命運的重要影響,也讓他更加堅信,必須從源頭上去防范犯罪,關注人性的溫暖和關懷。他深知,每一個案件背后都隱藏著人性的復雜與多變,而律師的職責就是透過法律的視角,去洞察人性的本質,引導人們走向正途。另一起“殺豬盤”詐騙案中,一個年輕的大學畢業生因一時失足誤入歧途,詐騙了一個受害人巨額資金,卻最終只得到了微薄的提成。面對可能長達十幾年的有期徒刑,這個年輕人陷入了深深的絕望和恐懼。劉建永作為辯護人,沒有放棄他。他深入調查案件證據和細節,據理力爭,最終在法庭上為當事人爭取到了較輕的刑罰。這一案件讓他更加堅信,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意義不僅在于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更在于給予犯罪分子改過自新的機會,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彰顯法治的寬嚴相濟。
律師職業不僅是一份謀生的工作,更是一種理想和責任。劉建永律師追求極致的文書表達和法庭口頭辯論技巧,但更注重的是更高精神層面的格局和胸懷。在他看來,律師在辦案時要有悲憫和慈悲之心,不能成為辦案機器。他始終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每一個案件背后的人性故事和社會問題,用正義和悲憫之心去感化每一個當事人,去觸動每一個聽眾。他認為,律師的工作不僅要力爭勝訴,更要向社會傳遞正義,讓每一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溫暖和力量。
在劉建永看來,正義與智慧是相輔相成的。正義是律師職業的靈魂和追求,而智慧則是實現正義的手段和工具。他用智慧和勇氣化解了一個個危機,為當事人贏得了公正的裁決;他用正義和悲憫之心關注著每一個案件背后的人性故事和社會問題,用自己的行動踐行著法治的信仰與擔當。他的職業生涯,就是正義與智慧交織的生動寫照,如同一首激昂的交響樂,奏響了法治社會的美好樂章。
除了身體力行踐行法治,劉建永還帶領律師團隊參與了大量具有法治建設典型意義的案件,這些案件的辯護與代理具有公益性質,大多是無償的,有的僅僅收取最基礎的成本費用。“只要對法治建設有益的事情我都會去做”,劉建永認為,在國家利益面前,個人得失是微不足道的。他最喜歡是林則徐的那句話,“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他要燃燒“大我”,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國家的法治事業中去,做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布道者”,做良法善治的“守夜人”。
天下為公的壯志豪情
不僅在中國,同樣在美國或其他國家,律師這個職業盡管賺錢,令人羨慕,但“聲譽”其實并不好,很多人認為律師為了賺錢不顧他人死活,劉建永要改變這種觀念,他要做一家有情懷、有溫度的律師事務所。他以深沉的家國情懷為出發點,以推動國家法治和社會良性轉型為己任,以法律為工具,以個案為抓手,日拱一卒,點滴挪進,矢志不渝。他為市場經濟搖旗吶喊,為改革開放鼓與呼,為建設更加開放、包容、和諧、自由、法治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奮斗不息,義無反顧。
他創辦的四川安公律師事務的愿景是“除暴安良”“天下為公”;使命是“心系天下”“以法濟世”。他以人類福祉為念,以慈悲為感召,富有終極關懷精神和濃郁的底層情懷。他積極投身于全球公益活動和慈善事業,長期向全球各地貧困人口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幫助弱小、無助者,給他們以力量、勇氣和希望。他和他的律師團隊大量參與法律援助案件,迄今為止,已經有來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歐盟地區、南非、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老撾、緬甸、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等國家的外籍人士和中國臺灣、香港等地區的同胞獲得了他們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律師執業多年來,他們的客戶及受援者遍及北美、歐洲、中東、非洲和亞太地區。除此之外,他還積極參與社會公共事務,頻頻接受新聞媒體采訪,就公共事件發聲,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確保憲法法律的正確實施大聲疾呼。
法治建設非一日之功,需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在這條漫長而艱辛的道路上,劉建永不僅構筑了個人職業生涯中巍峨的“高峰”,更為法治中國的宏偉藍圖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法治建設是一場沒有終點的馬拉松,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接力前行。劉建永的故事,是法治中國夢中一個生動的注腳。我們堅信,隨著越來越多的法律人加入到法治建設的偉大事業中來,法治中國的夢想必將照進現實,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人物名片
劉建永,男,漢族,1978年9月生,山東省蘭陵縣人。四川大學法學學士、英國格林威治大學理學碩士、加拿大阿爾伯塔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前著名調查記者、著名律師、作家、社會活動家。現任四川安公律師事務所主任。
其供職新聞媒體多年,發表各種作品2000多篇,多家國際、國內作家協會會員。其介入過眾多重大、突發事件和案件的報道,如“新加坡國父李光耀國葬”“4.20蘆山大地震”“‘烏木之爭’案”“金牛區政協會議兩次閉幕事件”“四川省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落馬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牛敏落馬案”“四川省副省長郭永祥落馬案”“四川音樂學院黨委書記柴永柏落馬案”“敘永數十官員聚賭事件”、“重慶市北碚區區委書記雷政富視頻門”“周克華被擊斃案”“瀘州7.5滅門案”“財富聯盟非法集資案”等。其代理的典型案件有“緬北‘金三角’韓某偷越國(邊)境及非法經營案”“西安‘40億元套路貸’案”“北京某大型‘殺豬盤’集團詐騙案”“湖南李某某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廣西百色杜某特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著名記者杜某某敲詐勒索案”“史某某特大販賣毒品案”“李某某集團特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等。
《中華英才》雜志記者 宋金甫